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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电改历程回顾及展望:国家电网一马当先,2019年新电改推动值得期待

发布时间:2019-02-11  来源:立鼎产业研究网  点击量: 1669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挥市场定价机制。”2015 3 15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拉开了新电改的序幕。《意见》提出了电力行业所面临的五个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售电侧有效竞争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价格关系没有理顺,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电价管理仍以政府定价为主;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各类规划协调机制不完善;发展机制不健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困难;立法修法工作相对滞后,制约电力市场化和健康发展。

《新电改》要求“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在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方面,“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差异化政策等确定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准”。

——推动改变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电网企业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收入来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

——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鼓励新增工业用户和新核准的发电机组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其电量尽快实现以市场交易为主。

——推动售电侧改革,逐步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

——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或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电源。

2015 11 26 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 6 份新电改的配套文件,售电侧改革与电价改革、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等协调推进,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

首次放开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定,售电公司分三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售电公司的组建遵循“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此外,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首批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落地,新电改迈出重要一步。2016 11 27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 105 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新电改正式起航。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新电改步入纵深领域,“开弓没有回头箭”。2016 12 26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严格成本监管,合理制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和配电增量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全面放开用户侧分布式电力市场,实现电网公平接入,完善鼓励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和能源微网发展的机制和政策,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

面对第一批试点项目的进展总体缓慢,第二、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陆续推出,国家依然推动第四批改革试点项目报送,彰显改革决心。2017 11 21 日、2018 4 25 日和 2018 6 25 日,国家发改委再次确定了第二批 89 个、第三批第一批次 97 个和第三批第二批次 28 个项目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至此,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增至 320 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推进速度正在加快。根据 2018 109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试点项目进展总体缓慢,一些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在改革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上认识不到位,与中央改革精神存在偏差,配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的要求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试点项目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2018 12 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在目前已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试点向县域延伸”。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第一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18.9.13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立鼎产业研究中心

新电改继续推动,政策层面毫不动摇,售电侧市场化竞争机制初步建立。2018 7 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提出“继续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截止 2018 12 月,两个跨区域交易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 33 家省级交易中心均已揭牌,31 个省市已核定输配电价,全国通过公示的售电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已超过 3000 家(全部注册登记的售电公司超过 1 万家),同时仅 2017 年全国就有 28 个省份出台售电政策性文件 103 个,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

国家电网一马当先,2019 年新电改推动值得期待。2018 12 25 日,国家电网宣布在前期增量配电、交易机构和抽水蓄能电站等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的基础上,继续提速“混改”,从三级单位提升至二级单位混改,并推出特高压首次开放将引入保险、大型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在 2018 年即将结束的时候,国家电网展现出推动“混改”的积极姿态,为 2019 年的新电改的纵深推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标签: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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