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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日本及台湾地区金控体系发展沿革、发展现状及经验借鉴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05  来源:立鼎产业研究网  点击量: 1290 

一、美国金控体系发展沿革

美国的金控体系建立于1999年,同时1933年以来的分业经营时代就此结束了。大部分金融机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借助金融控股公司(集团)的形式,开展跨地区﹑跨产品﹑跨行业的多种金融业务。同期的日本和台湾均借鉴了这一模式。1985年美国上市总市值占GDP53%1995年为91%2000年迅速增至147%,之后除了2008年次贷危机期间,均保持在100%以上,2018年为149%

历史沿革:

20世纪80年代末,英国率先开始金融自由化进程,全球随后步入自由化改革浪潮。

1987年,美国国会放开商业银行承销部分证券的禁止要求,严格的分业经营格局已经有所改变。

199911月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彻底废除了《1933年银行法》,结束了长达66年的金融分业经营格局。

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银行不允许直接从事投行业务,应以控股公司形式,在同一机构框架内通过相互独立的子公司来从事其他金融业务。

金融控股公司要进入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领域,应达到一定的自有资本比率和相应的资格,无法满足这些条件时必须退出相应业务。但对于已经达到要求的金融控股公司来说,则允许在没有事先向美联储申请的情况下,进入新的金融业务领域。

——美国主要的金控公司:花旗金融集团、摩根大通、美国银行等。

花旗集团: 1998年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建花旗集团,成为当时资产规模最大金融控股集团,汇集银行、投行、保险、基金等综合金融服务。2018年总资产为12.2万亿元,营收4481亿元,ROE9.2%

摩根大通: 200012月由J.P.摩根公司和大通-曼哈顿公司合并设立,之后逐步收购芝加哥第一银行、贝尔斯登银行和华盛顿互惠银行,是一家大型跨国金融服务机构和美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2018年总资产18万亿元,营收7149亿元,ROE12.7%

除了投资管理公司之外美国金控集团主要通过银行和证券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二、日本金控体系发展沿革

日本在80-90年代顺应了全球金融自由化潮流,自1991年开始启动制度改革,1996年取消金融控股公司的反垄断限制,1998年正式允许设立金控公司。1995年日本上市公司总市值占GDP65%2005年达到了96%2015年为112%,证券化率稳步提升。

历史沿革:

1991年率先实施《金融制度改革法》,银行可以设立证券子公司,证券公司也可以设立银行子公司。

1997年金控改革序幕: 19972月,日本银行可以为信托公司设立专门出售信托产品的柜台,拉开了信托交易与银行混业的序幕。

1998年颁布《金融控股公司法》:允许组建金融控股公司,以金融机构为母公司,采取50%以上控股的形式拥有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子公司。扩大了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展“综合证券账户”,将支付和结算功能添加到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账户中,结束了银行业对结算账户业务领域的长期垄断。《外汇法》允许资本交易自由化,放开资本项目下外汇业务的许可证制或事先申报制等

2001年全面修改《银行法》,加强银行大股东的法规和监管。

——日本主要的金控公司:瑞穗金融集团、三菱日联金融集团。

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日本最大的金融机构,200510月由三菱东京金融集团和日联控股合并设立,资产规模超过了美国花旗集团,业务涵盖银行、争取拿、消费金融。2018年总资产18.6万亿元,营业收入2050亿元,ROE4.5%

瑞穗金融集团:日本第二大的金融机构。20009月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合并组成。旗下证券子公司合并为瑞穗证券,信托子公司合并为瑞穗信托。2002年完成整合工作,三家银行合并为两家银行,并开始正式运营。2018年总资产为12万亿元,营业收入1081亿元,ROE0.9%

日本金控集团的设立和机构架构反映出是以银行为核心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三、台湾金控体系发展沿革

台湾自2000年民进党上台以来推动了两次“金融改革”,宣言要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台湾金融体系”。

第一次“金融改革”(2001-2004年)。背景:民进党政府推动的“一次金改”始于2001年。当时,台湾经济出现衰退,金融机构授信风险提高,进而影响到银行债权及资产质量。台湾金融机构数量多,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偏低,金融产业整体竞争力不足。

举措:成立了“行政院金融改革专案小组”,正式推动“金融改革”,出台《金融控股公司法》,允许银行、证券及保险这三种金融事业联合经营。

第二次“金融改革”(2004-2008年)。背景:追求“大金企”的概念,希望既解决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同时也能加快台湾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以建立起以台湾为总部的国际金融企业。促进金融机构的合并,提升台湾金融业国际竞争力,

影响:各金融企业加快了并购活动;强化台湾地区的风险防范及监控、强化存款保险制度。

2000年台湾上市公司总市值占GDP79%2001年达到100%2007年达到161%。除了2008年出现明显回落,20092018年占比均在130%以上,2018年为165%

——台湾主要金控公司包括国泰金控、富邦金控、开发金控、新光金控、第一金控、台湾金控等。控股股东类型包括产业资本、金融机构、政府、法人等。

除了政府控股的台湾金控以及财政部控股台湾民营金控以家族产业为主,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富邦金控和国泰金控,以民营财险公司起家,后规模化发展拥有金融全牌照,且跨界参股电信行业等。

2018年,根据Wind数据显示,国泰金控总资产达到1.87万亿元、营收723亿元,ROE9.7%,富邦金控总资产1.56万亿元,营收668亿元,ROE10.2%,好于金融板块整体6%水平。

富邦金控和国泰金控拥有金融全牌照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

标签: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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